沐鸣2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我校外國留學生的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地發展我校的留學生教育事業🤹🏼♀️,加快國際化強校戰略步伐🏷🙍🏽♀️,根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共同製定的《髙等沐鸣2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本校實際🪘,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是沐鸣2外國留學生管理的基本條例,適用於沐鸣2下屬的各學院/部。 本規定所稱外國留學生是指持外國護照在我校註冊接受學歷教育或非學歷教育的外國公民🎅🏽🏋🏻。
第三條沐鸣2外國留學生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嚴格要求👮🏼♀️、規範管理👨👨👧👧、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外學生趨同化管理進程。
第二章管理體製
第四條沐鸣2確定一名校級領導分管沐鸣2外國留學生工作,分管校級領導負責主持製定全校的留學生發展規劃及其實施細則👍🏻,協調解決留學生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將重大事項報校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第五條國際教育學院是我校外國留學生工作管理部門,在分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專門負責全校留學生管理的政策製定、培訓指導🤺、檢查督促以及工作協調🕵🏼。
第六條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代表沐鸣2協調與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來華處、上海市教委國際交流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等涉及留學生工作的有關部門關系🚶➡️,接受其業務指導🙍🏽,做好我校留學生的外事管理工作。
第七條全校各接受留學生的院/部是沐鸣2外國留學生教學🦶、管理工作的主體。院/部要切實安排好本院/部外國留學生教學及日常管理各個環節的工作。各院/部應確定一名領導分管留學生工作,並根據留學生規模設專(兼)職留學生工作秘書🚑,具體處理有關留學生工作的事務,接受國際交流學院的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
第八條教務處🧙♂️、學生處👨🏻🦼👍🏼、保衛處、後勤處✅、財務處等各職能部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處理涉及留學生的事務,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辦公室負責協調工作。
第三章外國留學生的類別、招生和錄取
第九條沐鸣2為外國留學生提供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接受學歷教育的學
生類別為📌:專科生、本科生⛹🏻♂️;接受非學歷教育的學生類別為:語言進修生👩🏿🦰、普通進修生、訪問學者以及短期班學生。
第十條國際教育學院是我校各類外國留學生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各
院/部及教務處⏯、學生處等部門應與國際教育學院積極配合🤶,協同做好留學生的招生
計劃🎶、招生宣傳和錄取等工作😥。
第十一條外國留學生學歷生招生計劃由國際教育學院會同教務處、各相關院/部可接受能力製定並實施;非學歷外國留學生的招生計劃上報國際教育學院🏮。
第十二條國際教育學院應及時公布招生辦法和章程,積極組織對外招生宣傳👰🏽♀️。各院/部應通過自身渠道,積極開展對外宣傳,吸引外國留學生來我校學習🌒、進修。各院/部與海外達成的接受留學生協議必須報國際教育學院備案🥻,接受各類留學生必須通過國際教育學院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三條各類留學生的錄取標準由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院/部及教務處確定。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負責留學生的入學資格審查、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並為留學生辦理來華留學入境簽證。
第十四條各院/部應當優先接收計劃內招收的外國留學生(含中國政府獎學金學生、上海市政府獎學金學生🚬、校際交流學生及其他政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外國留學生),在完成計劃內任務的前提下積極招收自費留學生🌠👵🏿。
第十五條各院/部接受外國留學生的專業應當是對外開放專業🔟。為外國留學生單獨設立新的學歷教育專業必須通過沐鸣2有關職能部門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章獎學金製度及留學生經費管理
第十六條中國政府為外國留學生來華學習設立了“中國政府獎學金”,上海市人民政府也為外國留學生來上海學習設立了“上海市外國留學生政府獎學金”。校財務處根據國家的有關文件👩🦯𓀃,負責管理該項經費🧒🏽。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該項經費的使用及發放。
第十七條沐鸣2製定《上海健康醫學院來華留學生經費管理辦法》🏣,規範全校的外國留學生經費管理。
第五章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外國留學生的教學管理參照中國學生的管理辦法實行🙋,專科生😄👍🏽、本科生由教務處根據《沐鸣2外國留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辦公室根據《上海健康醫學院外國留學生日常管理規定》進行管理📛;非學歷教育學生由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另行製定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各院/部應當根據相關專業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安排外國留學生的專業學習🧎♀️,並結合外國留學生的心理🤷♂️、文化特點和業務基礎開展教育教學活
動🫵🏿,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外國留學生的學習計劃📁。非學歷外國留學生的學習計劃,由各接收院/部根據具體情況製定❄️。
第二十條各類在校留學生發生學籍變動或受到獎勵和處分時🧑🏻🔬,各相關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報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國際教育學院將不同情況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和相關國家駐華使領館🎉。
第二十一條沐鸣2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圖書館等公共服務部門🏨,應當根據教學和管理需要,為外國留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與服務。外國留學生在教學計劃以外使用其他設備和獲取其他資料,應當提出申請,由沐鸣2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審批。
第二十二條各院/部應當按教學計劃組織好外國留學生的教學實習和社會實踐;在選擇實習或實踐地點時,可以按照有關涉外規定,允許學生回國實習並製定相應的配套措施🐱。
第六章外國留學生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沐鸣2各接受留學生院/部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沐鸣2的規章製度對外國留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教育外國留學生遵守中國法律法規,遵守沐鸣2規章製度👮,尊重中國風俗習慣。
第二十四條沐鸣2不組織外國留學生參加政治性活動。各學院/部應組織外國留學生自願參加一些了解中國社會和歷史文化的活動以及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鼓勵中外學生共同組團參加沐鸣2組織的各類體育競賽和文體活動。
第二十五條沐鸣2允許🧙🏼、鼓勵外國留學生加入學生社團組織並參與活動。經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辦公室批準🏃,外國留學生可以在校內成立聯誼團體🤸,並在我國法律8️⃣🍴、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活動,服從沐鸣2的領導和管理🍄🟫。外國留學生成立跨校🌥、跨地區的組織,應當向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申請。
第二十六條沐鸣2尊重外國留學生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舉行宗教儀式的場所🦗。校內嚴禁傳教及宗教聚會活動。
第二十七條留學生在校園內發生酗酒滋事、打架鬥毆⛓️💥、交通事故等一般性。
突發事件由沐鸣2保衛處會同留學生所在學院/部和國際教育學院共同處理🤰🏿;在校外發生此類一般突發事件由留學生所在學院/部和國際教育學院協助當地警方處理。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應參照《來華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程序》給予迅速
妥善處理🤰🏿。各學院/部應及時報國際教育學院、校保衛處協同本市外事、公安等有
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八條沐鸣2為外國留學生提供外賓招待所住宿。留學生住宿由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留學生應該遵守外賓招待所的住宿管理規定🤏🏿🏀;
外國留學生可以在校外住宿💆🏻,但應當按規定辦理校外住宿登記手續👉🏿;校外住
宿留學生變更住址⭐️,須向國際教育學院通報備案🆎。
第二十九條留學生的出入境及在華居留手續等外事管理由國際教育學院負責🫸。所有來我校學習的外國留學生必須辦理《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2表)人境🧑🏼🦰。各院/部應及時督促持旅遊簽證和其他種類簽證入境的外國留學生到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管理辦公室辦理更換來華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條例沒有規定的事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和我校規章製度操作✡️。
第三十一條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沐鸣2其他留學生管理文件規定與本條例不一致的🦶🏽,以本條例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條例解釋權歸沐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