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7-2018學年度校內勤工助學的安排工作🆚,現就2017-2018學年度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學的崗位設置
(一)固定崗位:一學年按照十個月設置,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相關的輔助性工作的勤工助學崗位。不得獨立讓學生承擔部門主體性工作。
(二)臨時崗位🐷:為臨時性、突擊性工作任務設置的,通過一次或幾次勤工助學活動即完成任務的工作崗位。
二🤵🏿♀️、崗位設置原則與要求
(一)沐鸣2職能部門和學院可根據本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按照因需設崗、合理使用、規範管理👃🏽、培養鍛煉學生能力、優先照顧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上崗的原則🤹🏽♂️,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設置若幹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位。
(二)設置勤工助學崗位時應充分考慮學生學習及工作的特殊性,崗位工作時間主要為課余時間😶🌫️😼、周末、節假日等🌮,不能與學生的學習時間相沖突。不得讓學生從事危險性、有害身心健康的工作👅🤸🏻♀️。
(三)勤工助學是學生資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資助育人的重要載體👩🏿🚒,勤工助學崗位設置要以校內的助管🤽🏻♂️、助教🏄♂️🤑、後勤服務為主要內容🍧,提倡結合學生的能力和專長設置崗位🧒🧑🏼。各設崗部門在學生上崗前需對其進行業務培訓🫱🏼,並在工作過程中加強對學生的培養和指導,註重學生的能力提升和成長成才💳。
(四)為避免影響學生學業🙂↕️💂🏿♂️,固定崗位每周工作時間應在8小時範圍內,每月不能超過40小時(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各設崗部門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本部門勤工助學學生的管理、考核工作,並於每月3號前將本部門上個月《勤工助學考勤表》(見附件1)🏌️♀️、《勤工助學酬金發放匯總表》(見附件2)報送至北苑1號樓511,或學生服務中心(北苑1號樓500室)“勤工儉學”窗口❎🍼。為了不影響全體勤工助學同學工資及時發放🔷,請各設崗部門按時報送,預期不報者自行承擔勤工助學工資🕦。
(六)勤工助學固定崗位設置原則上每學年初申請一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崗位設置申請進行審批🥲。
(七)臨時勤工助學崗位設置由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在用人前一周申請,否則無效🕐。
(八)各用人部門要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勤工助學學生的日常考勤工作。資助管理中心將不定期對用工崗位進行檢查🤤,若虛報崗位🔏、日常考勤不嚴及管理不善,一經發現將撤銷該勤工助學崗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取消該用人部門下一年度勤工助學崗位申報資格🌱。
三🫔👩💻、培訓
(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對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進行統一崗前培訓,包括辦公禮儀、基本技能、安全和心理方面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後頒發上崗證書✶,勤工助學學生必須持證上崗。
(二)用工部門用工前🚈,須核實上崗學生是否具有勤工助學上崗證;錄用後須對上崗學生進行相關工作的專業培訓,明確其工作職責⛈,幫助其順利上崗🤟。
四🚣🏼、報酬標準
勤工助學報酬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統一支付🏡,酬金標準為12元/小時👨🏿🚒,次月15日左右發至學生銀行卡中。
五👃🏼、申報時間:即日起-2017年9月25日
六、申報流程💤:
(一)各用工部門須確定一名專門負責勤工助學人員,負責本部門(學院)所有崗位上報和材料上交工作📯。(日後使用系統上報時💃🏼,需負責本部門或學院勤工助學信息上報工作。)
(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勤工助學崗位需求♻,填寫《校內勤工助學設崗計劃表》(見附件3),並於9月25日前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dingjl@sumhs.edu.cn,紙質版簽字蓋章後報送至學生服務中心(北苑1號樓500)“勤工儉學”窗口。逾期將不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
(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部門在編教職工人數,對部門申報崗位進行審核🖇。勤工助學崗位為一學年一申請,未經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許可,不得使用勤工助學學生🦛,否則報酬由用工部門自付。註意👮🏿:上學期使用的學生本學期可繼續使用,但用工部門崗位須重新申請🤽♀️。
(四)沐鸣2將舉辦勤工助沐鸣2內崗位招聘會⛹️♂️,凡崗位審核通過的部門可通過招聘會招聘用工學生。
(五)學生勤工助學崗位申請通知將下發給各學院。
聯系人:丁靜林;聯系電話👷♀️:65881853😽;辦公地點:北苑1#511室
1號樓500學生服務中心學生值班時間:工作日中午11:50-12:50,下午4:20-5:20
附件1:《勤工助學考勤表》
附件2➕:《勤工助學酬金發放匯總表》
附件3:《勤工助學崗位設立申請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