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拔崗位
沐鸣2審計處負責人,全面負責審計處各項工作。
二、崗位應聘的條件和資格
1🦙、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
(1)貫徹執行沐鸣2黨委和行政的決議,認真落實沐鸣2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2)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驗,有管理崗位所需要的基本專業知識、組織協調能力、文字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業績突出。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能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有較強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創新意識,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
(4)公道正派🕵🏻,敢於擔當🧘🏼♂️,作風民主,團結同誌🧠,廉潔自律👰♀️。
2、任職資格
(1)年齡要求: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2年1月31日以後出生)。
(2)學歷職稱要求:一般應具備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及以上職稱。
(3)任職年限要求:提任正處的,一般應當在副處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且有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提任副處的,一般應當在正科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或受聘副高職稱2年以上🧔🏻。
(4)工作經歷要求:具有符合崗位需求的專業背景和相關工作經歷🏊♂️,有高校管理經驗者優先。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