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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擬定於10月下旬進行2018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範圍
1. 尚未結項的2013-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二🧘🏻、驗收要求
1.驗收的主要內容: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項目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客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如論文已交雜態社待發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須提供雜誌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或出版合同復印件。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驗收方式和程序
本次驗收方式為專家集中審閱驗收材料🧔🏻,並形成書面驗收意見。專家評審意見經匯總後統一反饋至各沐鸣2科研管理部門🖖🏿👂。
四、驗收材料的提交
1.驗收需提交的材料
(1)《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及電子版。
(3)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合訂成冊)原件1套。須在每本成果封面上顯著標明項目編號、項目負責人與沐鸣2名稱。
(4)經沐鸣2科研管理部門匯總並蓋章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申請情況一覽表》1份及電子版💧,其中“學科”欄須與《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項目基本信息”中的“二級學科”一致。
2.驗收材料受理時間®️、地點
驗收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2018年10月23日9:00-11:00,地址:北苑1號樓科技處503室🤽🏼,聯系人:林老師,電話65882010。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請各有關學院、部門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和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初審,嚴格把關,組織符合驗收要求的項目參加🐻,推進科研創新項目的管理工作✊。
2.對於不參加此次驗收的2012、2013年度項目🟥,將做撤項處理,請各有關學院或部門梳理本校相關項目,通知相關項目負責人👩🏻🍳,填寫《不參加2017年下半年驗收的2012、2013年度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情況說明表》。
科技處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