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教學部👨🏽🔧、中心🐟:
根據《沐鸣2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管理辦法》(滬健醫教務〔2017〕15號)(以下簡稱《辦法》)⚉,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種層次和形式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大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型醫學人才🕑,從2017級學生開始試行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管理🎛,並於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進行學分認定🫷🏼。現對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認定依據
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學生須修得創新創業學分方予以畢業,本科為2學分🧗🏿♂️,高職為1學分🙌🦹。
二、認定內容
創新創業教育包括學科競賽💁🏿♂️、創新創業訓練、創業實踐🍶、科學素養訓練等,具體內容參見《辦法》。
三、認定對象
2017、2018級本科、高職學生🤶🏼。
四➕、認定流程
(一)學生申請
各學生所在學院(部)組織本學院(部)學生填寫《沐鸣2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申請表》(附件1)。
(二)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審核、認定
學生將申請表及佐證材料提交至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由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嚴格按照《辦法》、學院(部)實施細則進行學分認定,並做好佐證材料的留檔工作🫴。
(三)認定結果公示
學生將申請表交學生所在學院(部)進行匯總並留存入檔。學生所在學院(部)須對認定結果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誤後將學院(部)學生學分認定匯總信息(附件2)電子版與紙質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教務處,地點:北苑1號樓610𓀊,郵箱:shizhy@126.com。
(四)認定結果錄入教務系統
教務處對認定結果進行復核,並錄入教務系統。
五🤛🏻、相關說明
(一)各學生所在學院(部)應告知所有學生,畢業時須獲得創新創業教育的學分要求🪽👨👨👦👦、獲得方法及認定標準,並做好預警工作。
(二)同等條件下🤽🏻♀️,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的多少作為優先推薦校級和市級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重要依據。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同一學生,同一成果只認定一次🗑,遵循“就高原則”🌦,不作重復認定🥠。
(四)各項創新創業成果署名✧,第一單位必須為“沐鸣2”🩴。
(五)同一學生,若有多個創新創業項目,以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為劃分👓,分別填入申請表。
(六)學生提交的認定材料👨🏿🦳、認定結果及評分依據等資料等同於學生考試試卷,並按照試卷的相關管理規定由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留存入檔👩🏻🏫🎽。學生提交的《沐鸣2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申請表》由學生所在學院留存入檔。
(七)對於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以考試作弊論處🏋🏻♂️。
(八)認定過程中,遇到爭議事項,由各學院(部)按照《辦法》及本學院(部)實施細則要求處理,重大爭議事項報教務處協調處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施中鈺
電話🫨:65881598
沐鸣2
2019年4月29日